科技人才的“富”也是社會財富
- 發(fā)布時間:2015-07-30 07:28:26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王磊
當以科研經費、科研薪酬改革為抓手,打破不合理科研機制的束縛,如同當年推倒改革壁壘一樣,將科技工作者的創(chuàng)新熱情和科技生產力一起釋放出來。
日前,李克強總理出席了國家科技戰(zhàn)略座談會并作重要講話,對科技工作者們提出的建議進行了積極回應。
講話中,總理提到,科技人員是科技創(chuàng)新的核心要素,是創(chuàng)造社會財富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應當是社會的中高收入群體。在基礎研究收入保障機制外,還要創(chuàng)新收益分配機制,“讓科技人員以自己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合法富起來”。這段講話非常有分量,也讓人充滿期待。
改革開放近四十年,技術要素的流動、技術人才的解放,一直是推動中國社會轉型的關鍵。甚至,科技人員的收入分配,也曾成為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改革關節(jié)點,成為率先與改革壁壘硬碰硬的探索。
有年歲的人,可能還記得改革開放之初轟動科技界的“韓琨事件”。
1979年,上海橡膠制品研究所工程師韓琨,應上海奉賢縣錢橋橡膠廠聘請,擔任了該廠技術總顧問,為這家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帶來了巨額利潤,也給國家創(chuàng)造了大筆外匯。兩年后,他因為接受了工廠的三千多元的酬勞,竟被以“受賄罪”告到法院,并被“隔離審查”。
萬幸的是,此事被《光明日報》記者發(fā)現(xiàn),并以《救活工廠有功,接受報酬無罪》為題進行了報道。隨后,媒體上掀起了一場“如何看待科技人員業(yè)余應聘接受報酬”的大討論,并驚動了國家科委。經由此事推動,“科技人員業(yè)余兼職并獲取報酬”才被“允許”,才獲得了權威定性。
因為合法兼職收入被“下放勞動”“隔離審查”,現(xiàn)在的人們看來頓生恍如隔世之感。但這種束縛、這種機制壁壘,在改革中的每個階段都存在著,今天要面臨的問題不見得更少。競爭性科研項目申請如何保證公平?科研經費的管理是應該更細瑣化以防止濫用,還是應更人性化以貼合科研規(guī)律?是該增加非競爭性收入以保護坐冷板凳的基礎科學研究,還是該提升競爭性收入以促進效率?這些問題,以及這些問題處理不當所帶來的矛盾,都比當年“科研人員該不該拿兼職報酬”的問題復雜得多。
但不管怎么說,經歷了改革開放洗禮的社會已經普及了這樣的觀念:一是,科技人才的“富”,也是一種社會財富。只有科研經費分配體制、科研人員薪酬體制趨近最優(yōu)化,技術創(chuàng)新才有動力,技術流動才有效率,才能帶動整個社會的進步。二是,在正常的社會里,知識與財富是正相關的。如果智識上的精英階層都在上升通道上遇到困難,底層的問題就更難解決,因為后者往往需要前者的推動和設計。
總理的講話,精練地概括了這些共識,也應該會使科技工作者的待遇提升,獲得上層推力。但也許,這更應該看做一種催促:當以科研經費、科研薪酬改革為抓手,打破不合理科研機制的束縛,如同當年推倒改革壁壘一樣,將科技工作者的創(chuàng)新熱情和科技生產力一起釋放出來。
本報特約評論員 劉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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