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兩股東戰(zhàn)爭升級 “未分配利潤”成焦點
- 發(fā)布時間:2015-01-07 07:39:03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王磊
昨天晚間,內蒙君正發(fā)布公告對螞蟻金服稱其“拒不履行當時的增資與認購協議”一事做出正式回應。對螞蟻金服4日提出的“內蒙君正不履行當時的增資與認購協議”,內蒙君正在公告中坦言,是因為未分配利潤的歸屬問題。
公告稱,2014年6月17日,天弘基金發(fā)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通知書》,隨即內蒙君正開始相關流程,會計師首先提出增資擴股前必須明確天弘基金未分配利潤的歸屬,以確保公司能夠準確、按時完成2014年半年度報告的編制和披露工作。
但此會計處理問題天弘基金三方股東都存在,為進一步明確法律手續(xù)和提供會計處理依據,避免未來就此產生法律糾紛,天弘基金和螞蟻金服進行確認,但遭到螞蟻金服的強烈反對。
雙方的分歧在于,螞蟻金服要求按照增資擴股后天弘基金各家股東的持股比例分配“未分配利潤”,而天弘基金的老股東天津信托和內蒙君正則要求按增資擴股之前的比例分配。
此外,內蒙君正提出,天弘基金是國有控股企業(yè),此次增資擴股實質是由國有控股企業(yè)改制為民營絕對控股企業(yè)的經濟行為。2014年6月30日內蒙君正發(fā)出《關于中止天弘基金增資擴股相關工作的函》,并向國資管理部門緊急匯報。內蒙君正在咨詢天弘基金之后,得到的口頭答復是國有資產需要重新評估,目前仍在等待國資管理部門的書面文件。
對于內蒙君正此次公告,螞蟻金服表示不符合事實。而螞蟻金服昨天告訴記者,根據2014年1月20號正式簽署的《增資與認購協議》明確規(guī)定,自協議簽署日至增資擴股完成之日,未經螞蟻金服同意,天弘基金不得進行利潤分配。而這一協議并未在內蒙君正公告中被引用。
而事實上螞蟻金服指出,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負,依照《公司法》規(guī)定,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此外,針對內蒙君正公告中稱“咨詢天弘基金得到的口頭答復是國有資產需要重新評估”,螞蟻金服表示,截止到2015年1月6日,螞蟻金服從未收到天弘基金國有控股股東任何關于增資擴股國資評估存在問題及重新啟動評估的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