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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IPO埋潛在沖突:投資者不信任其治理模式
- 發(fā)布時間:2014-10-09 08:07:51 來源:中國經(jīng)濟周刊 責任編輯:湯婧
9月19日,阿里巴巴(BABA.NY)正式在紐交所掛牌交易,截至當天收盤,阿里巴巴股價暴漲25.89美元報93.89美元,較發(fā)行價68美元上漲38.07%,市值達 2314.39億美元,超越Facebook成為僅次于谷歌的第二大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然而對于阿里巴巴此次在美上市,市場上仍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一種反應是對它的一路追捧,對于馬云及其團隊的各種溢美之詞蜂擁而至;而另一種則是對阿里巴巴的質疑,有的投資人指出阿里在路演中披露的長期戰(zhàn)略信息不多,有的對阿里的合伙人制度導致的權力集中擔心,對2011年支付寶分拆也不乏議論。
阿里巴巴IPO為什么會產(chǎn)生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對阿里巴巴及其投資者意味著什么?IPO后的阿里巴巴將面臨什么挑戰(zhàn)?
阿里巴巴IPO為何有不同聲音?
阿里巴巴本次赴美上市并存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反映了短期投資者和長期投資者之間投資價值導向的不同。
短期投資者對所投資公司的分析框架是,假設公司架構、治理模式、商業(yè)環(huán)境、行業(yè)發(fā)展等都是既定不變的,通過對股票市場上的資金量變化、市場熱情增減、題材起伏等“市場情緒”因素的提前預測來獲取短期盈利,因此短期投資者一般不太關注公司基本面存在的風險。長期投資者則不然,對所投資公司的分析框架需要覆蓋長期盈利和長期風險兩個方面,因為從長期來看什么(好壞)變化都有可能,長期盈利方面,主要關注點是行業(yè)發(fā)展趨勢、公司競爭地位及核心能力、商業(yè)環(huán)境等;長期風險方面,主要關注的就是公司架構和治理模式。
對阿里巴巴來說,在本次繁榮的IPO認購之下,需要有所警惕,至少需要針對自身公司架構和治理模式對公司長期的市場表現(xiàn)有何影響,進行評估。
存在不同聲音的另一個原因,是東西方的公司治理價值導向不同。
縱觀各國公司治理模式,在股權結構、董事會制度、法律慣例等公司治理“硬件”之內(nèi),存在不同的治理價值導向,一種是程序重于結果,認同公司權力民主化且有制約;一種是結果重于程序,認同公司權力集中。這兩種治理價值導向,造就了西方和東方的公司治理文化的本質差異。
值得注意的是阿里巴巴的兩大投資人的決策者——軟銀的孫正義和雅虎前CEO楊致遠都是東方面孔,他們對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以及相關一致投票協(xié)議的認同,不能排除他們有“結果重于程序”和“認同公司權力集中”的治理價值偏好。
不同的治理模式對不同國家的投資者也代表著不同的治理“溢價”或“折價”。比如亞洲公司治理協(xié)會于2014年4月開展的一項機構投資者調(diào)查顯示,阿里巴巴的合伙制結構會導致其估值有19%的折價。盡管阿里巴巴的上市地移到了美國,但美國市場上的投資人和香港市場上的投資人有無本質區(qū)別?阿里巴巴的合伙制結構會不會導致其在美國市場上出現(xiàn)治理“折價”?值得關注。
需要阿里巴巴警惕的是,本次IPO引入的投資者可能和軟銀、雅虎的治理價值導向存在不同,加之IPO之后新的投資者可能是成千上萬,這些投資者的治理價值導向,對阿里巴巴以及合伙人制度意味著什么?需要做系統(tǒng)專業(yè)的評估。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如何理解?
從企業(yè)家的角度看,馬云推動建立“合伙人制度”目的,是避免“大部分公司在失去創(chuàng)始人文化以后,會迅速衰落蛻變成一家平庸的商業(yè)公司”,意在保持阿里巴巴的創(chuàng)業(yè)精神,并避免股東的短期逐利傾向影響公司的長遠發(fā)展。一個典型例子就是蘋果公司,由于其股權結構沒有保證創(chuàng)始人喬布斯對公司的控制權,導致喬布斯在1985年被解除職務。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的公司治理安排也保證了控制權的穩(wěn)定性,可以防止惡意收購的發(fā)生。
將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與谷歌公司、Facebook以及百度等科技公司的雙層股權結構相比較,我們發(fā)現(xiàn)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似乎更加民主。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是集體決策制度,遵循合伙人“一人一票”原則,避免了權力高度集中于一人,馬云也僅擁有一票。而雙層股權結構則會將決策權集中于一人,典型的如Facebook的創(chuàng)始人兼CEO扎克伯格擁有56.9%的投票權,扎克伯格可以任命一位繼承人在他過世之后繼續(xù)控制這家公司;百度李彥宏擁有52.22%的投票權,決策權力也同樣高度集中于一人。
從西方投資者的角度看,這種治理模式仍然是“異類”,他們的擔心也不難理解。在投資人看來,該合伙人制度是近乎永久、牢不可破的。阿里巴巴招股說明書指出,其合伙人制度確?!岸聲恢幸话胍陨嫌砂⒗锇桶秃匣锶颂崦?,且在公司控制權被轉移或者公司被收購的情況下仍然有效”。投資人認為與雙層股權結構相比,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可能還存在自身的治理問題。
IPO后阿里將面對什么挑戰(zhàn)?
從目前阿里巴巴在美上市的過程和反應來看,我們認為阿里巴巴和海外投資人之間的溝通很難打滿分或高分。由于信息披露不全,投資者對阿里巴巴公司架構和治理模式的優(yōu)缺點、與其他知名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的異同并不十分明了,反而引發(fā)一些質疑。不充分的溝通可能會讓阿里巴巴順利過了IPO這道坎,但也可能會為未來潛在沖突埋下伏筆。
未來阿里巴巴的治理結構和股東關系可能存在四類風險:第一類是投資者對阿里巴巴治理模式的不信任、不認同,會帶來治理的“折價”,對公司融資、再融資造成“隱形”重大損失。
第二類是未來不排除“股東積極主義”者出現(xiàn),采用輿論呼應、監(jiān)管規(guī)則影響、征集投票權等手段,對公司的股價和治理體系造成“實質性”影響,不利于公司發(fā)展。
第三類是未來存在股東會和董事會“對抗”的可能,因為董事會一半以上成員實質上由阿里合伙人來決定,而非股東會。在股東利益和內(nèi)部合伙人發(fā)展方向不一致的情況下,就會存在股東會和董事會“對抗”現(xiàn)象。
第四類是國內(nèi)和國際的公司治理準則會逐步變化,如今年OECD已經(jīng)開始著手修訂影響力廣泛的《OECD公司治理原則》,近年中國監(jiān)管機構已通過“控制性股東回避表決機制”、“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等方面加強了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力度。這些變化會對阿里巴巴等赴美上市公司的監(jiān)管環(huán)境、投資者治理預期產(chǎn)生重大影響。
基于這些可能的風險,我們認為,阿里巴巴應該以更坦誠的態(tài)度、更專業(yè)的面貌與投資者溝通交流。一是認真傾聽投資者的聲音;二是通過權威、專業(yè)、獨立的第三方評估來獲得投資者的認可;三是在長期,治理機制更加精巧設計,降低投資者對其治理風險的擔心,提升公司治理形象,獲得治理“溢價”,實現(xiàn)客戶、員工、企業(yè)家和投資者等各利害相關方的共贏。